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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貴單位於知悉個案有自殺情事時,請依據通報及處置流程辦理,並轉知相關業務人員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自殺防治法及臺南市自殺通報及關懷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有關知悉個案有自殺情事,請依以下流程辦理:
(一)知悉個案已或將自殺:為緊急案件請直接撥打110報案,由警政機關勤務指揮中心啟動緊急救援機制,以掌握救援的時效性。
(二)知悉個案有自殺行為:應於知悉24小時內至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(https://sps.mohw.gov.tw/ )進行線上通報作業,相關基本資料(包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住址及聯絡人等)務必填寫完整。系統帳號註冊說明及通報流程等資料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
